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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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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9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文件 *d 4D9(  
  厦国会[2008]32号 !WXSrICX[  
  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fsoS!6h0k  
  根据200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8年6月份举办“新法规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qS>el3G  
  一、研讨目标 =UN:IzT  
  通过学习能够让学员对新颁布法规及其影响有所了解,启发学员结合审计业务进行延伸思考。 '"Gi&:*nQ<  
  二、研讨内容 }J1#UH_E  
  1.物权法及其解释 t)h3GM  
  2.劳动法及其解释 GU`2I/R  
  3.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司法解释 NG ~sE&,7  
  4.公司法与中介机构业务 XT)@)c7j  
  5.民法中侵权与应诉流程 vHmn)d1pl  
  6.破产法及破产法司法解释 q_bB/   
  三、师资力量 wuCODz@~  
  授课师资主要为中注协、厦门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专家。 4[D@[k As  
  四、培训对象 Yhfk{CI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 ~Q5HM  
  五、时间与地点 3c)xNXq m  
  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6月24日报到,6月30日返程 W;7cF8fu4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VL3em|0  
  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隧道靠环岛路出口约2000米处);邮政编码:361005。 h1$,  
  六、报名方式 .vg;K@{  
  请参加研讨班人员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表)直接发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电子信箱:xnaijwbm@126.com <mailto:xnaijwbm@126.com> 传真号:0592-2578200。 联系人:涂老师,电话:0592-2578199;乐老师,电话:0592-2578166。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址:www.xnai.edu.cn <http://www.xnai.edu.cn> 。 Gwe9< y  
  七、费用 ZC"p^~U_e[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10元,报到时交付。 K2JS2Y]  
  八、报到事项 V.qB3 V$  
  (一)接站 Em;zi.Y+V  
  报到日在厦门机场出口处设接站点,接站时间6月24日10:00至21:00。乘坐飞机的学员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航班号和抵达时间,发送email或传真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以安排接站。 (Q&Z/Fe  
  (二) 自行前往 LvS`   
  学院距厦门高崎机场13公里,出租车费约35元;乘坐火车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学员,可乘厦门公交公司专门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通的17路空调巴士,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站下车即到。如乘出租车,出租车费约20元(学院距厦门火车站约8公里)。 ynhH5P|6,  
  附件:报名表 Pg7/g=Va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o/&Q^^Xj^~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附件: 1QThAFN  
  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报名表 Ktoxl+I?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_:J! |'  
  注:请用正楷书写,保证字迹清楚,以便汇总。 JdE=!~\8  
  序 号姓  名 性别身份 证号注册会计师 证书编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联 系 地 址邮政 编码 9#+X?|p+0  
  1 Ad[-YT  
  2 w5p+Yx=q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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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WE\V<M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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