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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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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9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文件 P @~)9W  
  厦国会[2008]32号 AqT}^fS  
  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LEI@  
  根据200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8年6月份举办“新法规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C;%1XFzM  
  一、研讨目标 7$v_#ZE.H  
  通过学习能够让学员对新颁布法规及其影响有所了解,启发学员结合审计业务进行延伸思考。  Cwl:  
  二、研讨内容 9 /=+2SZ  
  1.物权法及其解释 6MpV ,2:>  
  2.劳动法及其解释 *mkVk7]c  
  3.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司法解释 +`ug?`_  
  4.公司法与中介机构业务 tC5>K9Ed  
  5.民法中侵权与应诉流程  L+CPT  
  6.破产法及破产法司法解释 TU*Y?D L  
  三、师资力量 (K('@W%\?  
  授课师资主要为中注协、厦门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专家。 $|N\(}R  
  四、培训对象 " H]R\x p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 lMgPwvs'  
  五、时间与地点 xKkXr-yb`f  
  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6月24日报到,6月30日返程 z<_a4 ffR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qJJ}, 4}  
  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隧道靠环岛路出口约2000米处);邮政编码:361005。 :m<#\!?  
  六、报名方式 q7pe\~q  
  请参加研讨班人员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表)直接发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电子信箱:xnaijwbm@126.com <mailto:xnaijwbm@126.com> 传真号:0592-2578200。 联系人:涂老师,电话:0592-2578199;乐老师,电话:0592-2578166。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址:www.xnai.edu.cn <http://www.xnai.edu.cn> 。 ;?v&=Z't.  
  七、费用 RWFvf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10元,报到时交付。 S4pEBbV^n  
  八、报到事项 QabLMq@n`  
  (一)接站 Fw8b^ew  
  报到日在厦门机场出口处设接站点,接站时间6月24日10:00至21:00。乘坐飞机的学员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航班号和抵达时间,发送email或传真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以安排接站。 ,'n`]@0?\  
  (二) 自行前往 _Nh`-R%B)  
  学院距厦门高崎机场13公里,出租车费约35元;乘坐火车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学员,可乘厦门公交公司专门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通的17路空调巴士,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站下车即到。如乘出租车,出租车费约20元(学院距厦门火车站约8公里)。 f VJWW):  
  附件:报名表 F<^f6z8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WtC&Qyuq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附件: R+El/ya:6  
  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报名表 VI-6 t"l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F_0@S h"  
  注:请用正楷书写,保证字迹清楚,以便汇总。 Lf`<4 P  
  序 号姓  名 性别身份 证号注册会计师 证书编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联 系 地 址邮政 编码 5z:#Bl-,L  
  1 4HpKKhv"  
  2 T!i $nI&  
  3 CaVVlL  
  4 I]%Kd('  
  5 . I."q  
  6 HM# |&_gV  
  7 h@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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