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文件 =<-tD<
厦国会[2008]32号 AL.zF\?
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BX[92~Bq
根据200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8年6月份举办“新法规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n O%8Hk
一、研讨目标 NIeKS_ +
通过学习能够让学员对新颁布法规及其影响有所了解,启发学员结合审计业务进行延伸思考。 6qA48:/F=
二、研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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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及其解释 <!.'"*2
2.劳动法及其解释 h+mM
3.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司法解释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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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法与中介机构业务 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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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法中侵权与应诉流程 :uZfdu
6.破产法及破产法司法解释 |H67ny&K^&
三、师资力量 %Z-^Bu8;y
授课师资主要为中注协、厦门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专家。 ?^i$} .%W
四、培训对象 ;!4Bw"Gg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 7@g8nv(p
五、时间与地点 R9SJ;TsE
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6月24日报到,6月30日返程 ,jWMJ0X/N=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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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隧道靠环岛路出口约2000米处);邮政编码:361005。 Wxl^f?I`:
六、报名方式 z\Y+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