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
会计学院文件
*`.{K12T 厦国会[2008]32号
"I FGW4FnL 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E(LE*J 根据2008年度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8年
6月份举办“新法规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DYXKe 一、研讨目标
pP,bW~rk 通过学习能够让学员对新颁布法规及其影响有所了解,启发学员结合
审计业务进行延伸思考。
Z|S7", 二、研讨内容
i O|,,;_ 1.物权法及其解释
^tcBxDC"] 2.劳动法及其解释
Y(Ezw !a 3.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司法解释
Y mjS!H 4.公司法与中介机构业务
s;WCz 5.民法中侵权与应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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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3k 6.破产法及破产法司法解释
bu&y w~ 三、师资力量
`2+e\%f/0 授课师资主要为中注协、厦门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专家。
O9)}:++T 四、培训对象
&)jZ|Q~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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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 五、时间与地点
:Ia&,;Gc 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6月24日报到,6月30日返程
#de^~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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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d+ M 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隧道靠环岛路出口约2000米处);邮政编码:361005。
i4rF~'h@ 六、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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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加研讨班人员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表)直接发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电子信箱:
xnaijwbm@126.com <mailto:xnaijwbm@126.com> 传真号:0592-2578200。 联系人:涂老师,电话:0592-2578199;乐老师,电话:0592-2578166。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址:
www.xnai.edu.cn <
http://www.xnai.edu.cn> 。
wT yM9wz& 七、费用
JW'acD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10元,报到时交付。
1^^D :tt 八、报到事项
Vdk+1AX (一)接站
F]#fl% 报到日在厦门机场出口处设接站点,接站时间6月24日10:00至21:00。乘坐飞机的学员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航班号和抵达时间,发送email或传真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以安排接站。
yLOLv6g~e (二) 自行前往
@2*6+w_Ae 学院距厦门高崎机场13公里,出租车费约35元;乘坐火车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学员,可乘厦门公交公司专门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通的17路空调巴士,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站下车即到。如乘出租车,出租车费约20元(学院距厦门火车站约8公里)。
MXV4bgltT 附件:报名表
!r0P\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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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L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附件:
bR,Iq}p 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报名表
Lta\AN!c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a`Zf_;$@ 注:请用正楷书写,保证字迹清楚,以便汇总。
y<d#sv(s 序 号姓 名 性别身份 证号注册会计师
证书编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联 系 地 址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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