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
会计学院文件
C:
H9C 厦国会[200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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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uWgY+T 根据2008年度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8年
6月份举办“新法规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H & ^SNc 一、研讨目标
Pp# 通过学习能够让学员对新颁布法规及其影响有所了解,启发学员结合
审计业务进行延伸思考。
At3> 二、研讨内容
nc4KeEl 1.物权法及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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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Y 2.劳动法及其解释
z.P<)[LUc 3.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司法解释
FhpS#,Y$ 4.公司法与中介机构业务
@Fvp~]jCb 5.民法中侵权与应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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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破产法及破产法司法解释
!Z]#1"A8 三、师资力量
KxhMPvN' 授课师资主要为中注协、厦门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专家。
Qqm'Yom%T 四、培训对象
Y=6569U2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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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五、时间与地点
@{n"/6t 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6月24日报到,6月30日返程
!8~A`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JenTL`%u 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隧道靠环岛路出口约2000米处);邮政编码:361005。
=hL;Q@inb 六、报名方式
h9-^aB$8^ 请参加研讨班人员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表)直接发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电子信箱:
xnaijwbm@126.com <mailto:xnaijwbm@126.com> 传真号:0592-2578200。 联系人:涂老师,电话:0592-2578199;乐老师,电话:0592-2578166。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址:
www.xnai.edu.cn <
http://www.xnai.edu.cn> 。
C&wp* 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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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10元,报到时交付。
C%&A9(jG 八、报到事项
57@6O-t- (一)接站
r9sq3z|% 报到日在厦门机场出口处设接站点,接站时间6月24日10:00至21:00。乘坐飞机的学员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航班号和抵达时间,发送email或传真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以安排接站。
qca,a3k (二) 自行前往
)d(F]uV:y 学院距厦门高崎机场13公里,出租车费约35元;乘坐火车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学员,可乘厦门公交公司专门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通的17路空调巴士,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站下车即到。如乘出租车,出租车费约20元(学院距厦门火车站约8公里)。
2PZ#w(An& 附件:报名表
)seeBm-`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5NGQWg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附件:
\D67J239E 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报名表
n4Xh}KtH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w]UP#^io 注:请用正楷书写,保证字迹清楚,以便汇总。
(r*"}"ZG 序 号姓 名 性别身份 证号注册会计师
证书编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联 系 地 址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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