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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 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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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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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8
  会协[2010]43号 @3KVYv,q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0[!jZ:c  
  为保持和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规范和加强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广泛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0年7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DLcfOOn1I  
  联系人:中注协继续教育部  鲁冰 ,!t1( H  
  电 话:(010)88250159,传 真:(010)88250056 -cs 4<  
  电子邮件:lubing@cicpa.org.cn w]]`/`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100039) 44FK%TmtF  
  附件: jUtrFl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T)pG8IS  
  2. 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GOxFDB.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O$u;]cg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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