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考[2009]3号
VA2%2g2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h r t\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现予印发。
<7)Vj*VxC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 #sNa}292" $WTu7lVV[1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uX`Jc:1q3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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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c0&!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2009年度)
d \0K3=h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3(vI{[yhT 一、报名条件 $@Hw DRP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82;oP4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Bi
V':;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0odxv 二、免试条件 yUNl)E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n6ud;jN|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见附件1),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O^sgUT1O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N}.h_~6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WY<ip<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方考办在4月20日前公布本地区报名地点。 )`;?%N\ (二)报名要求 x ?Q;o+2v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gEPCXf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见附件2)。 5l{_E:.1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L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qYbod+UX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Jou09+ 五、考试方式 b/
~&M+)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HM ^rk 六、考试时间安排 FC vR 2009年9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审 计 6,c
yi|s 下午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S}fIZ1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M{hA` 2009年9月20日 上午08:30—11:30 会 计 : @YZ6?hf 下午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GAz;4pUZ 下午17:30—19:30税 法 )c+ZQq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 `z^AB 报名人员根据所在地地方考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zb:p,T@5 八、考试报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