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DM9 5Il[/
关于发布《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1-#tx*>AY
财考[2006]2号 V^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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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e hq6.+l
现将《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予以公布。 ND>}t#^$
附件:《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yNL71 >w4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9~qAq7^
二ΟΟ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Wa\yBj_;m
附件: lTXU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 DVl:s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 X'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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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简章 k|5nu-B0v
根据《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和《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2006年度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tDo0Q/`
一、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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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及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外国籍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