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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与会员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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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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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4qtjP8Zv[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开展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j}\ZD  
  一、为保证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应积极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加这项工作,认真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上报的相关材料。  =(kwMJ  
  二、凡在2006年1月1日前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完成工商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除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二款(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者外,均可自愿申请参加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B;A^5~b  
  三、申请参加综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2006年11月16日以前填写《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上报所在地的省级协会审核。 _w+ix9Fr?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设立的分所,在2006年11月16日以前填写《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分所情况表》),上报分所所在地的省级协会审核。 Q ^%+r"h  
  四、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中的“培训完成率”指标,是指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当年完成《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试行)》(会协字[1996]19号)规定学时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的比率。 38IVSK_  
  五、省级协会负责审核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填报的《情况表》和本地区分所填报的《分所情况表》,于11月20日前,连同《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汇总表》(电子版)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M{S7tMX  
  《情况表》、《分所情况表》、《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汇总表》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中下载。 KsM2?aqwf_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人:注册部 刘伟 68721166-5415;赵彦 68721166-5511。 S$q:hXZ#e  
  电子邮箱: dcwj@cicpa.org.cn V#;6 <H"  
  六、请各省级协会、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要求,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h>,yqiY4p  
  附表: 5_U3Fs  
  1.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 Size:[20991] ar.w'z  
  2.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 Size:[19967] HH[b1z2D  
  3.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汇总表 Size:[19455] j%R}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r"1 &ow5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R-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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