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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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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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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9
 1、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Yh2[ nF_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Q?^Ba  
    (3)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_T\cJcWf  
    (4)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P+bA>lJd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dpSNh1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 8*l U2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_=-B%m  
    2.对遗失发票,除登报申明作废外,酌情处罚,遗失空白发票每份罚款50-100元,遗失已用发票存根联每份罚款10-50元。 +FJ+,|i  
    3.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每份罚款50-200元。 \45F;f_r6  
    4.对遗失票据购印证,除登报申报遗失外,酌情处罚100-200元,并重新办理该证。 7m: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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