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hM}rf6B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7]19号文件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规定,按照中办 发[1993]17号文件关于党政机关应与所办经济实体实行“四脱钩”的基本原则,结合国务院领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的具体要求,现对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与挂靠单位脱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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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脱钩标准所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事务所,必须按要求在人员、财务、业务、名称四个方面,按规定与挂靠单位实行彻底脱钩。脱钩标准及具体要求为: #p'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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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脱钩1、事务所职龄内的在职人员,不再列入国家编制,不再是挂靠单位的在册人员,其人事关系应转至人才交流中心,或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代为保管人事档案,提供人事服务,由事务所自行管理人事工作。 !6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