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银行业犯罪及刑事责任
@'P\c 9.1金融犯罪概述 f-$%Ck$%,
9.1.1金融犯罪的概念
vuN!7*d+ 狭义的金融犯罪是指金融业务活动本身的犯罪。广义的金融犯罪还包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等。
"h58I)O 9.1.2金融犯罪的种类
Q0l[1;$# 1.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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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mE2, 2.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
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Sf,h?"^ 3.根据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D[#6jJAb 9.1.3金融犯罪的构成
=zBc@VTp 1.犯罪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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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 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L{&5Ets 2.犯罪客观方面
&RF*pU> (1)违反金融管理法规
[ H|ifi (2)具有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的活动
: ZehBu 3.犯罪主体
N#C,q&; 金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z\$.L 4.犯罪主观方面
}*Z *wC 9.2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_e4%<!1
9.2.1危害货币管理罪
{XR3L'X 1.伪造货币罪
KF!?;q0J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以招货币的式样,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ATV#/hW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3{_Ml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ny++U;qi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IB||oN$T 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cfKvROG 本罪侵犯的客体均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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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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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 w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e:`d)GE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ku*H*o~ 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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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本罪侵犯的客体均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Le,e,#hiY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购买假币;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币换取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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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_H`5.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oYr=O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P80mK-Iyv_ 4.持有、使用假币罪
L@VIC|~E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2,T^L(] 本罪侵犯的客体均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1I\~]]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Z~[EZgIg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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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O(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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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S 5.变造货币罪
iup "P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货币采用挖补、剪贴、涂改、拼凑等方法,使原货币加大数量或者改变面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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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z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x b6X8: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即对真货币进行加工,使之面额或含量发生变化。
5oOF|IYi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QY7Thnp1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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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9.2.2破坏金融机构组织管理罪
OK8|w]-A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nGoQwKIW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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