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098阅读
  • 0回复

【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5-10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注册税务师考试 移动到本区(2012-05-15) —
1、行政合理性原则在近几年考试中都有考查。 ^<e@uNGg  
2、我们要掌握合法性原则合合理性原则的区别。合法性原则的“合法”体现在实体方面,也体现在程序方面。合理性原则是一种实质合法性原则,合的“理”指的是立法目的,要考虑相关因素,符合公正法则、自然规律、社会道德、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 / N) W2  
3、图示说明 ;z M*bWh9  
T,xPSN2A*  
圆圈代表法的边界,圈内都是合法的,圈外都是不合法的,但圈内合法的包括两种状态,合法合理和合法不合理,在圈外不合法的一定是不合理的。所以行政机关的行为就三种状态,合法合理、合法不合理和不合法不合理。 kg@>;(V&  
4、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系 Ev7J+TmXM  
不合法——复议、诉讼 -C(b,F%%  
不合理——复议(诉讼只在处罚显失公正的时候,可以判决变更) ?Kvl!F!`  
uZfnz d)c  
最后,我想说的是,原则毕竟是抽象的,要联系具体情况去理解。大家可以多从案例的角度去考虑。合法是一个规定上的遵循,合理是一个裁量上的把握。 OO?]qZa1  
M?&h~V1OI~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