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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转载】中级经济法辅导:如何学好经济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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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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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5-10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中级会计职称 移动到本区(2012-06-04)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考试的《经济法》这门课,由于需要记忆的内容多,学习、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里先介绍一下这门课程的学习方法与技巧,在以后的文章中我们将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KQ6Ta.  
  一.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做对比、归纳分析,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Zgb!E]V[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绝大部分是在职工作的成年人,学习时间有限,而且成年人的强记能力较青少年时期明显减弱,这是大部分考生都会遇到的困难。但是成年人与青少年相比在学习方面的优势也是很显著的,那就是理解能力有很大增强。因此,成年人在学习时可以针对自己的特点,扬长避短,采用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加强对有关内容的比较分析、归纳、整理,得出规律,增强理解,减少记忆量,切忌死记硬背。很多内容,只要你真的理解了,实际上也就不用再记了,它自然就成为了你的知识,而且这些知识是活的知识,无论在考试中出现什么题型考到这个知识点,你都能正确处理。如果死记硬背,由于你并不理解它,很可能换一个角度或换一种表述方法出题,与教材上的说法不一样,你就不会处理了。 =WJ NWt>  
  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如何做对比、归纳分析工作: :2)/FPL6  
  1、教材第九章第一节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教材第299页),如果你死记硬背,不仅很难记住,而且很容易混淆,尤其是其中的后五种情况。但是如果你仔细研究一下,你会发现后五种情况可分为两类,其中第⑷、第⑺项仅涉及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不涉及购进的货物,而第⑸、⑹、⑻项则不仅涉及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还涉及购进的货物,而进一步分析后你会发现,第⑸、⑹、⑻项有一个共同点,即这些货物都流出了企业转给了其他人,因此你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只要货物流出企业,不论该货物是自产、委托加工的,还是购买的,都要视同销售。回过头来我们再分析第⑷、⑺项,这两种情况为什么不包括购买的货物呢?我们看一看教材第305页关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发现纳税人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均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因为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它是由最终的消费者负担的,纳税人购进货物时已向销售方支付了全部的增值税,它将这些货物用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它就是最终消费者,所以它应该负担这些增值税,因此这些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由于纳税人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一种纯粹的消费,是没有增值过程的,这种消费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当然也就不视同销售了。而对于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而言,它有一个生产增值的过程,这种增值额是应该交纳增值税的,当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直接用于消费时,当然要视同销售。通过上述分析、归纳,你就理解了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记忆起来就容易得多。不仅如此,你在做这一问题的分析时,还加深了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的理解和记忆。 bQ5\ ]5M  
  2.公司法律制度中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就可以对照记忆;两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间、董事会的职权之间可以相互对照,基本一致,不必重复记忆;在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的划分上,如果分开来记,各有十多项,很难记住,但对比之后可以发现,董事会可以自己做决定的仅有四项,其余皆由股东会决定,因此,理解、记住董事会可以决定的事项,实际上就足以解决问题;两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只记一个就可以了;两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时间、议事规则,规定是不同的,我们就要注意并记住这些区别。三种外商投资企业之间也具有很强的可比性。 iam1V)V  
  3.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的确定,除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外,几乎完全一样,纳税期限的规定也完全一致,营业税则与前两者之间有微小的区别,通过比较归纳后,要记忆的内容就减少了许多;增值税与营业税中都有关于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这两个地方讲的实际是同一个问题,只要理解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关系,也不需要重复记忆。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之间也是非常值得对比分析的。 |+"(L#wk  
  除了前面讲到的对单项问题的归纳分析及一些章节中前后具有可比性的内容的对比分析之外,还应对具有相关性或类似性的章与章之间内容进行对比、归纳分析(教材的第二、三、四章就可以构成一个企业法律制度板块,第八、九、十、十一、十二章则构成一个税收法律制度板块,这两大板块内部各章的内容就有较强的相关性或类似性)。比如在企业法律制度中对各种企业形式(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法律地位、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议事规则等方面,都分别有规定,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区别,找出并注意这些方面的主要区别,你也就基本掌握了该部分内容。随着对比、归纳分析工作经历点、线、面的逐步提升,你对教材内容的理解、把握能力就会更上层楼。 .tr!(O],h  
  可以通过对比归纳增强理解,减少记忆量、突出记忆重点的情况还有很多,在后续文章中,我们还会做进一步的介绍。基本原则是,对于讲述同类或近似法律制度的部分,要特别注意对比分析、归纳,对相同之处,可以合并记忆,减少记忆量;对于区别之处就要特别注意,通常这些地方就是考试的出题点、重点。 9Gz=lc[!7  
  二、花一点时间整理笔记,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学习时间 xd0 L{ue.  
  勤动笔整理笔记,把每一章的重点、难点及分析、归纳的成果整理到一张或两张纸上,带在身边,随时可以打开,花上几分钟就可以把一章的内容复习一遍。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利用零散时间,甚至在上班的时候,你都可以忙里偷闲,每天分几次挤出一点时间复习一遍,以解决时间不足的问题,这也就相当于为自己创造出了更多的学习时间。不仅如此,你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做到对教材的重点、难点内容进行多次复习,反复记忆,其结果自然是印象深刻,记忆牢靠。 >KKMcTO YY  
  三、注意教材各部分内容的联系,在总体上把握相关知识 CTA 3*Gn  
  在学习时,视野要开阔一些,不要孤立地看待每一部分的内容,把知识学死,要注意各部分内容之间的联系。比如说,如果你不孤立地看待流转税的三个税种,而是综合起来分析它们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从整体上把握流转税的结构及其几个主要税种之间的关系,就可以进一步达到融汇贯通的效果。再比如说,教材第十章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如果能与第二章的内容联系起来,那么对于理解公司法中公司利润分配顺序题就会有很大的帮助。此外,《经济法》中很多内容,特别是税法部分的内容和知识,在会计实务中也重复涉及,与会计实务是相通的,是理论、规定与具体应用的关系,如果我们能够站在这样的角度去看待这些内容,那么大家在实务中接触到的、用到的知识都可以对理解经济法的内容产生帮助,经济法的内容也可为实务中碰到的问题找到依据和答案。 )=-szJjXZ  
  如果考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逐步树立起这种观念,并在学习复习时不断付诸实践,那么其效果将不仅是减少重复记忆或者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还会对准备综合分析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 }X  
  作者:殷少平 ft Wv~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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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惜秋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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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4-01-02
顿时感觉考过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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