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核心考点? C\RJ){dk
核心考点就是将教材内容进行提炼浓缩,分析最容易出考题的知识点,帮助 考生有更大的提升! P)9$}9i
考前看一看,很有好处!这个范围已经很小了!! BJ$\Mb##3@
65g"$:0
经济法基础 mDB?;a>
第一章 总 论 tpQ?E<O
【重点】 {OBV+
}#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wiE'6CM
注:本章内容在考试中主要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的形式考核。 6.(L8.jv
【不定项选择题】 BnwYyh
1.诉讼时效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J6s@}@R1
2.行政复议范围 wx]r{
3.诉讼管辖 Z H1UAf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WB*0
【重点】 k __MYb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r}%2;!T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9'bi#:Cw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_=*ph0nu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8-)'
【不定项选择题】 W}0cM9 g
1.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的计算 QswbIP/>:'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bsL
W:.'
3.关于医疗期期间的规定 W, YYL(L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F&[MyX U4
【重点】 Mb
+
第三节 营业税征税范围 E|`JmfLQu
第四节 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vVcO
第五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7sglqf>
第六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Jy)Uf
【不定项选择题】 H-ewO8@
1.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 :.J]s<J(F
2.服务业※ Ce~
a(J|"
3.金融保险业※ +ia N[F$
4.建筑业 k'b'Ay(<
5.转让无形资产 L32 [IL|
6.销售不动产 z!>
H^v
7.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XxeyGs^%9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fk!
P#
【重点】 {CH *?|t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o+F]80CH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Tp|<tx#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x-:JME0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H7&bUt/
【不定项选择题】 z($h7TZ$
1.工资薪金所得 g*a|QBj%
(1)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c#~g0H+
(2)关于“内部退养(内退)”的征免税问题。 Z?AX
(3)关于“退职费”的征免税问题。 F4$N:Jkl
(4)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或买断工龄)而取得的补偿金”的征税方法。 ZBcT@hxm
2.劳务报酬所得 GDBxciv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nPPC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c;5O@R}3
(3)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V1kRmH
3.稿酬所得 }_GI%+t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5uxB)Dx)
(2)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C;BC@OE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KBSO^<7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m
uA\
(5)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jNC?
(6)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L% \rH&N
(7)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N{o3w.g
4.财产租赁所得 G
zw
$M
□1/允许扣除的费用 X@cO`
P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x+B7r&#:
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Gj9WUv[P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E0aTV)Zp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 [flx/
E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或20%)。 i*9Bu;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J~,Ny_L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DuV@^qSbG.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t;2\(_A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B^yA+&3HI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p;
k7\7
5.财产转让所得 c u:1|gt
(1)股票转让所得
KMo]J1o
国务院决定,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z3+7gp+I;
(2)换购住房 ;(1Xb
(3)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ehe;<A
6.捐赠的扣除 +`D,7"{Eu
□1/全额扣除 jXCSD@?]K
(1)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n!5!/g>j
(2)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0Rj
Rd
(3)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QW[
gDc
(4)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qT.QR`Z
□2/限额扣除 {6, l#z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dnXre*rhz
7.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ay-M.J
(1)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的有关规定。 d} {d5-_a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m?4L>'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EJ+<[/
【重点】 52H'aHO1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I(2qXOG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a84n1l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sz`p?EC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0Q~>=VD
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m'xO
D
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7F
!(60xY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n7Y5|Uh
【提示】重点:每一节中“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S.Rq
u+
【不定项选择题】 V% PeZ.Xv
1.印花税的计算 |gP9^B?3
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