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 ,-6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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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Q`Of}#
贷:“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应交税费” _}5vO$kdO
持有: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 i%o%bib#
借:“银行存款” boojq{cvYA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CQ2vFg3+o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Bc8&-eZ,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n5gXiI"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XSDfy7S
减值: )^(gwE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 wh(_<VZ
借:资产减值损失 <N)!s&D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Z=&|__+d
同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累计损失, We y*\@
借:资产减值损失 af|h4.A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qxI$F
出售: AGFA;X
借: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Hk@E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DzR,ou
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e(s0mbJE
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 eay|>xa2
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Sn[xI9}O
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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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 f9#zV2ke]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9Y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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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i#y>fUj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uqcG3Pi
(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vhF9|('G
(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S]@;`_?m{
(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Ci:d*
(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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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SA'g`
(七)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u4hn9**a1
(八)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pHlBzHj
(九)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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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frcX'M}%
甲公司发生以下交易,相关资料如下: bkdXBCBx?
┌──────┬──────┬──┬───────┬────────┬───────┐ bhD-;Y!6;
│ │ │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 │ b"$?(Y
│ 日期 │ 投资类型 │交易│ │ │ │ H@-q NjM
│ │ │ │2006年3.31 │2006年12.31 2007年12月31日│ mP*$wE9b,:
├──────┼──────┼──┼───────┼────────┼───────┤ dCo)en
│2006年3月 丙公司普通│购买 │ 3000000 │ 2 950000 │ 2 700000 │ F%V|Aa
│31 │股(占其股份 │ │ │ │ │ h2'6W)
│ │比例3%) │ │ │ │ │ n>)aw4
└──────┴──────┴──┴───────┴────────┴───────┘ 1{M?_~g4
(解析)甲公司打算持有丙公司普通股以实现长期增值和收益。甲公司的股份比例不足以对丙公司的管理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将对丙公司的股票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为甲公司持有该股票的时间长短并不确定。据准则,对丙公司的股票投资因 lZAGoR;0Ra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人资本公积。 5=V"tQ&d9U
2006年3月31 ,购人丙公司的股票,据准则规定,初始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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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单位:元)。 [.>=>KJ_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000 -,/7u3
贷:银行存款 3000000 A_TaXl(
2006年12月31,对丙公司的股票投资成本超过其公允价值。由于整个市场的股价下跌,且丙公司的财务状况依然很好,甲公司相判断股票投资没有减值,打算继续持有。据准则,应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先计人资本公积。因此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计人资本公积。 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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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资本公积 50000(3 000000-2 950000) .iV=ybMT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 %1T
KgNf
2007年12月31日,丙公司丢失了与一个重要制造商的合约,并宣布它无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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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股利。甲公司判断该股票投资发生了非暂时性损失,减值损失为股票投资成本与20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为300000元。据准则,原计人资本公积的累计 2D%2k
损失应转出计人当期损益,即50000元的损失应转出。 $W|JQ h
借:投资收益 300000(这里按准则解释的科目解释我认为应该是资产减值损失) +7%?p"gEY\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资产减值损失) bYLYJ`hH<R
贷:资本公积 50000 fK:4jl-r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00000 WT\wV\Pu
我按准则解释写的科目分录: Hx6ODj[-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000 <%.%
q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00000 l1]
N&jN{
同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累计损失, ;#zteqn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0 J,,VKA&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000 2W0nA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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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后续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人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zx<t{e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