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对我们高顿财经的持续关注!不知您是否已经回答出上周的问题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正确答案是什么!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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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问题:请问老师,如果是外购的软件,还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是否可以直接确认为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是否可以核算这些还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性质的资产?如果确认了无形资产,那是否可以先不摊销,等达到可使用状态后的当月开始摊销?书里的那句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是指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当月,还是一确认为无形资产就应该摊销? *Z,?V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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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老师答: wz=c#}0dB
一般情况下,软件只要安装就可以使用了,不大存在需要等待才能使用的状态。如果软件尚未开发好,那放在“研发成本”里(“在建工程”指尚未兴建完毕的工程项目,不是指软件)。但如果是外购的软件,那买来即可安装就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WvJidz?5
需要说明的是,“尚未使用”和“尚未达到使用状态”是两码事。软件买了可以不用,但即使你不用该软件也要进行摊销。而尚未达到使用状态是指软件尚未研发完毕。 P4S]bP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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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答对了吗?! U}2b{
看完了上周的小问题后,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本周《会计》的热点问答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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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问:如题,预科班习题第八章第17题(5)因自然灾害毁损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10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该毁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 qTUyax
为什么不是: ~y.t amNW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117万 X1PXX!]lo[
贷:原材料 100万 /I/gbmc)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万?谢谢老师! QlCs,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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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老师答: sbi+o,%1
关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抵扣问题,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ICycJ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进项税金转出。 85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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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问:请问一下老师,对于2011年的会计书本上第67页,关于同一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合并方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请问这里说的可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的情况包括哪些?改制是指股份制改革吗? *k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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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答: 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