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知识点一、印花税法 2Ck'A0d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 gq\ulLyOeZ
(一)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FMhSHa/B
(二)特点: 1、征收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4、多缴不退不抵。 gZ8n[zxf6
二、纳税义务人: )OpB\k
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9Q}e;T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征税对象又分为五类: P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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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签订,那么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 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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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书据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则各方都是纳税人。 &;I=*B~kE$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Sl]8IZ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U=QfInB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H`~&?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JbRO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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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VPBlU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1)购销合同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PZ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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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n0VF77>O
(2)加工承揽合同: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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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 .s Ci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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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r78AZ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 sTv;Ogs.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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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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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9O1#%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数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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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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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3z5w}qN]M
1.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购销全额,即不作任何扣减的购销金额,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也就是各自提供货物额之和。 9[31EiT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金额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x=]PE}<E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原材料金额和加工费金额的,应分别“加工承揽”和“购销”合同计税;若合同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_M*2(rt
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A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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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金额为承包金额。 )4u6{-|A
注意:施工单位若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也必须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c<0c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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