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知识点一、印花税法 lkwh'@s.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 ;{Jb6'K1h
(一)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RHI&j~
(二)特点: 1、征收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4、多缴不退不抵。 kc Y,vl
二、纳税义务人: jI0]LD1k
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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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纳税人按征税对象又分为五类: .Q[yD<)Ubs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签订,那么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 R&Ci/
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书据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则各方都是纳税人。 */_@a?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D*8l?A/1f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7"K^H]6u30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K(OaW)j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EN&S 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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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0Cq!\nzz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1)购销合同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8UseK
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6HDW
(2)加工承揽合同: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u E.^w;~2=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 U|?,N0%Z1
(8)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q$XL0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 Nv3tt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 =:/>6H1x
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iC*U $+JG
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WK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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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数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8K^f:)Qw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F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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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WsB3S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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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购销全额,即不作任何扣减的购销金额,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也就是各自提供货物额之和。 ?0z)EPQ|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金额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1R^4C8*B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原材料金额和加工费金额的,应分别“加工承揽”和“购销”合同计税;若合同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c/'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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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Un ^gD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金额为承包金额。 }p*?1N
注意:施工单位若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也必须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YHt9f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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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同一凭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事项,应分别按不同事项记载的金额和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税,并将各项税额相加,其合计税额为该项凭证应纳印花税的贴花税额。若未分别记载金额,则按所载事项适用税率中最高的一种税率计税贴花。 OL9]*G?F
2.对于只载有数量,未标明金额的应税凭证,需先计算出计税金额(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再计税;计税金额为外币的,要先折算成人民币再计税贴花。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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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些合同,计税金额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要等结算时才可知其实际金额,有些财产租赁合同只有单位时间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在签订合同时,先按每份合同定额贴花5元;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税,补贴印花。 TvM24Orct
4.未能按期兑现、完全兑现甚至根本没有兑现的已税合同,已贴印花不能揭下重用,已缴纳的印花税额不得退税,也不得作任何抵扣。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c`
5.国内货物联合运输,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为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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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运费为依据,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 W_m!@T"@H
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交印花税。 NjP ]My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 0'@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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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五、税收优惠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要贴) H"D5e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k N5?t=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a$#"'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KII ym9%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w[sR7T9*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p6
7.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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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殊货运凭证免税(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 S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