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三十六、其他优惠 #BK\cIr
(一)、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3-2-2-2-1) #W<D~C[I _
(二)、“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过渡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Alh"G6
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Ve>*KHDSt
(三)、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税率15%。 ,sPsL9]$
,6rg00wGE
知识点三十七、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PN0l#[{EN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C:/ca)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亏损 8.D$J
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调整项目包括:一个是企业的税会差异的部分;另一个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b{H&%Jx)
k>#,1GbNZy
知识点三十八、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kJIKULf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zI;oY#.y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p^
m`t_
补充: P\bW k p0
限额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给予抵免时,不能超过最高抵免限额,这个最高的抵免限额是国外所得额按本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最大特点多不退少要补! Qg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p~tkQ:'1
简化形式: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W&`_cGoP
JBQ,rX_Hw
知识点三十九、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s&+G![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Q1V 4bmM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Y<Y5HI"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 (*V|&n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jTk !wm=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g&[?y`UC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f)w!wW
"PGEiLY
知识点四十、核定征收的办法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
3..3k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PU0\bGA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V)k*h3r+
Nb\4Mv`
知识点四十一、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10%) o PRvd_~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_rl,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_=a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办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SFKW"cP
财产的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按照规定已经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jIus5
l i
}4d+
知识点四十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新增加) 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S:{hgi,T*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W|~Lmdzj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3
EB8ls2
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l){l*~5zl2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La=z7*
3、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l epR}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f5zxy!dhKS
4、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其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劳务服务收费金额,或者计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 pgT{#[=>
5、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69(z[opW
'wz*GMGWC
知识点四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额的处理(有修订) 预计利润率暂按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 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