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T g{UK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U$%|0@`~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
Otxa<M+"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5Edo%Hd6 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3t*# !^$ 2.通常以经过计算的得出的应纳税所得为计税依据;
(FG^UA#' 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
cafsMgrA X?R
|x[ 知识点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w#<p^CS (一)、纳税义务人
@ge
LW!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B#:E?a;{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n!x&f8Xh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KD=bkZ& 1、居民企业
fzyzuS$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sdS0pC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73AAA5LKa 2、非居民企业
CdNih8uG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c(CJ{>F%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M
et
Q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y<%@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T
$IUKR (3)、提供劳务的场所。
vU{jda$$#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A'`P2Am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q#|r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ivD^HhG (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5h_8k~sQ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POY=zUQ
'/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F&A6{9f/h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pW7kj&a_.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HGb.656r 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cb[M5c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Ym`1
<2mq\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A
8g({i (3)、转让财产所得。①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9j2\y=<&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u
X>PefR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b^E3#+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gLV^Z6eE (三)、税率
| 4 `.#4 \3M1.Q4$Gr gn364U a 知识点三、收入确认一般原则
`P#8(GU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s
8Jj6
V 收入总额: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5"[yFmP* 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O4n8MM|`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V,_Fv 收入确认一般原则(了解)
4sI3(z)9H 9*f2b.Aj B{^`8Htrn 知识点四、收入确认的具体规定
HK^a:BI G#^m<G^M ~>.awu+o| 知识点五、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woNk f_^ix
附:应税收入与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计提基数的关系:
g%@]z8L FSI]k: B]&Lh~Im 知识点六、不征税收入
0+$hkd n 4SX3c:> COxZ
Q 知识点七、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d=Rk\F'^J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
'8]|E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w0q?\qEX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了解)
/1[}G! (五)、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HV#?6,U}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6R 2、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l}U~I
3}).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n"K {uj))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hX{g]KE>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bx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