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je`Inn<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Z7NR%u_|[ 知识点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hX(Q 一、土地增值税概念: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O2IEwPd. 二、土地增值税特点:
:=*V i`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2.征税面比较广;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实行按次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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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三、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L_tjclk0J 四、征税范围:
D\| U_> (一)基本征税范围: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
i<(~J4}b 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是否发生转让行为主要以房地产权属(指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产权)的变更为标准。凡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未转让的(如房地产的出租),不征收。
F5y&"Y_ (二)具体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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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1.继承、赠予: (1)继承不征税。
(^"2"[?a (2)赠予:a\属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税;
N@Q_5t0bk b\非公益性赠予征税。
\&l@rMD3s 2.出租不征税:不征税3.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内不征税;
S0tkqA4 (2)抵押期满: a\偿还债务本息收回房地产不征税;
RL)~J4Y b\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收土地增值税。
/=T:W*C 4.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征税;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免征。
UmArl)R/ 5.以房地产
投资、联营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收;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税。投资、联营的企业属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T2n3g|4 6.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税;建成后转让征税。
s7 sTY 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征税。
@t;726 8.代建房不征税(无权属转移):不征税9.房地产重新评估不征(无权属转移\无收入):不征税
UZs'H"K 知识点二、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do*aE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P{3c~?DH h#c7v!g 一、增值额的确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
VkO*+"cGv 在实际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L1F],Au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xI.0m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LSzF_mK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G_'5{V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9 r&JsCc 一种是超率累进税率的定义法,另一种是简便计算法,其计算公式为:
@qYT/V*/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步骤如下:(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3)计算增值额:(4)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适用税率(5)计算应纳税额。
:wN!E{0j 知识点三、应税收入的确定与扣除项目的确定 vt n
T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形式看,包括:①货币收入②实物收入③其他收入
kv6nVlI)B 扣除项目的确定(一)新建房地产的扣除项目的确定:
g~$UU(HX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两方面内容:
>t<\zC|~w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
CxNxb)c &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B,&QI&k`~ 2.房地产开发
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①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②前期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⑥开发间接费用等。
7>f"4r_r6< [考情分析]考试中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T--%UZD]W ①直接告诉该项成本:主要在选择题目中出现;
$7ix(WL<% ②告诉一块地的土地开发成本,但该块中开发后有一部分用于非应税的用途:按项目的比例分配准予扣除的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
rL&Mq}7QK 3.房地产开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开发费用在从转让收入中减除时,不是按实际发生额,而是按标准扣除,标准的选择取决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ktS^^!,l%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A1!!rJX ①利息支出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xB ?u-0q ②其他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ky-nP8L} 用公式表示: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额机构贷款证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FE]UqB 公式表示: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IibYG F 注意:1.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Zxhbnl6 2.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N'-[>w7vK2 3.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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