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p2N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SU*fD!t 知识点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Sqey:9jH 一、土地增值税概念: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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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增值税特点:
Y+F$]!hw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2.征税面比较广;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实行按次征收。
[p_R?2uT 三、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l3)(aay! 四、征税范围:
kT []^Jtc (一)基本征税范围: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
i=#r JK= 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是否发生转让行为主要以房地产权属(指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产权)的变更为标准。凡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未转让的(如房地产的出租),不征收。
cg}46)^<QH (二)具体情况判定
(<=qW_iW 1.继承、赠予: (1)继承不征税。
`3*>tq (2)赠予:a\属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税;
&W)ks b\非公益性赠予征税。
(S=::ODU 2.出租不征税:不征税3.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内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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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2)抵押期满: a\偿还债务本息收回房地产不征税;
f@Hp,- b\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收土地增值税。
W9ZT=#>)[ 4.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征税;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免征。
j+88J 5.以房地产
投资、联营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收;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税。投资、联营的企业属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3&@c!E 6.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税;建成后转让征税。
vFV->/u 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征税。
*B#<5<T 8.代建房不征税(无权属转移):不征税9.房地产重新评估不征(无权属转移\无收入):不征税
x{&0:|bCs6 知识点二、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1Hy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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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W 一、增值额的确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
jgVra* 在实际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L,T/m-HF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H7H'0C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8n,i5>!d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W#8qhmt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I.:97 N 一种是超率累进税率的定义法,另一种是简便计算法,其计算公式为:
#Jq@p_T"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步骤如下:(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3)计算增值额:(4)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适用税率(5)计算应纳税额。
+d2+w1o^V 知识点三、应税收入的确定与扣除项目的确定 A!ba
_14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形式看,包括:①货币收入②实物收入③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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