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593阅读
  • 0回复

[资料下载]【分享】强人经济法学习笔记:票据法律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饼饼114
 

发帖
826
学分
6180
经验
108
精华
78
金币
8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11-28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经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第十三章 票据法律制度
FqTkUWd,#  
1.当事人是否能够取得票据权利的判断 SznE:+  
(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应的代价。 gr 5]5u  
(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 H<;Fb;b  
(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fmt@@]T?  
(4)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VU/W~gb4"A  
(5)持票人无对价或不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N4To#Q1w  
个人理解:善意&给付对价,完全票据权利;无对价取得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者~~ KCk?)Qv  
2.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地票据签章 <c ovApx  
签章无效,签章者不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签章对签章人主张票据权利。 )zXyV]xe  
个人理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背书不影响背书连续,但此签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lkfFAwnc  
|nEV Oy>'  
第十三章 票据法律制度.doc (28 K) 下载次数:44 {}pqxouE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