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826
- 学分
- 6180
- 经验
- 108
- 精华
- 78
- 金币
- 85
|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经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wWB^m@:4 1.破产程序终结 2<^eVpNJR 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并予以公告): -!:h] (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F%zT[Auph (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J"yq)0 (3)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练习选项)。 p`oHF 5 破产宣告后(管理人请求,15日内人民法院裁定,裁定终结,应予以公告): jg=}l1M" (1)因和解、重整程序顺利完成而终结; >SHW (2)因债务人消除破产原因或以其他方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包括自行和解)而终结; lgh+\pj (3)因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 KvuM{UI5 (4)因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终结。 ;%$wA5"2M 进行和解/重整(在什么山唱什么歌,注意用词): 2I1CKA:7g 和解/重整阶段:终止和解程序/重整程序 ug9]^p/)^ 执行阶段:终止和解协议执行/重整计划执行 t3;QF 个人理解:注意破产宣告前/后用词 债务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债权人债权/破产债权 ^
&VN=Y6z 2.商业银行破产 p!2t/XIM (1)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1Km h] (2)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97\TmzP{ 个人理解:总算顾及老百姓,职工后,税收前~~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