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审计沟通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
治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治理层的责任还包括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一般认为董事会和监事会属于治理层。
被审计单位的治理层与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过程监督和财务报表审计职责方面存在着共同的关注点,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这也正是注册会计师需要与治理层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的根本原因。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与治理层进行明晰的沟通。
注意:
第一,在董事会中,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即治理层参与管理的情形。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般设有若干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中通常包括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第二,股东大会(股东会)一般不把它列为注册会计师应予沟通的治理层。但是,在有必要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公司章程规定对注册会计师的聘任、解聘由股东大会(股东会)决定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也需要与股东大会(股东会)进行沟通。
一、沟通的对象
项目 |
内 容 |
总体要求 |
1.确定沟通对象的一般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与被审计单位治理结构中的哪些适当人员沟通,适当人员可能因沟通事项的不同而不同。在确定与哪些适当人员沟通特定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利用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获取的有关治理结构和治理过程的信息。 Qm-P& g- 2.需要商定沟通对象的特殊情形:通常,被审计单位也会指定其治理结构中相对固定的人员或组织(如审计委员会)负责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如果由于被审计单位的治理结构没有被清楚地界定,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清楚地识别适当的沟通对象,被审计单位也没有指定适当的沟通对象,注册会计师就应当尽早与审计委托人商定沟通对象。 'I P!)DS 3.关于对了解的沟通对象进行印证的特别提示 |
与治理层的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 |
1.决定与治理层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通常,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实际上也不可能)就全部沟通事项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适当的沟通对象往往是治理层的下设组织和人员。 fr?eOigbl 2.被审计单位设有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的情形。如果被审计单位设有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注册会计师应当着重与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沟通。 Qh[t##I/ 3.需要与治理层整体沟通的特殊情形。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针对某个沟通事项,仅仅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可能是不够的,就需要考虑与董事会整体进行沟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