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四、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Zp[
(一)会计处理原则 -BY'E$]4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即先计入“递延收益”,再按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平均分配入“营业外收入”。 E8TJ*ZU
当资产处置时,尚未摊完的递延收益应一次性转入营业外收入。 +`EF0sux
(二)一般会计分录 `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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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政府补助时 yI&{8DCCw
借:××资产 AN!MFsk
贷:递延收益 GM.2bA(y
2.按资产的使用寿命平均分摊递延收益 U({20
借:递延收益 U
oskfm
贷:营业外收入 ]!u12^A{
3. 如果政府补助是以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方式出现的,应当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其入账成本,分录如下: hK!Z~
借:××长期非货币性资产 +N161vo7
贷:递延收益 .k{omr&Dy5
再按该资产的使用寿命期进行分摊: Q^^.@FU"x
借:递延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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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营业外收入 |4UU`J9M
如果公允价值不可取得的,应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资产价值。 i\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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