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四、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h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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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处理原则 !r`, =jK"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即先计入“递延收益”,再按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平均分配入“营业外收入”。 ]uspx[UIc
当资产处置时,尚未摊完的递延收益应一次性转入营业外收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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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会计分录 l ^d[EL+
1.取得政府补助时 *=fr8
借:××资产 RZe'Kw -
贷:递延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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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资产的使用寿命平均分摊递延收益 s;1]tD
借:递延收益 it>r+%
贷:营业外收入 uNn[[LS
3. 如果政府补助是以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方式出现的,应当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其入账成本,分录如下: `)qVF,Z}
借:××长期非货币性资产 _BFOc>0
贷:递延收益 $!5\E>y#
再按该资产的使用寿命期进行分摊: 0<PR+Iv*i
借:递延收益 >|6iR%"f#
贷:营业外收入 /t6X(*xoy
如果公允价值不可取得的,应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资产价值。 BC,.^"f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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