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知识 |E@G 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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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法理学、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的基础知识。 S|T: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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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8 g'9( )&
1.诉讼时效和期限 )>at]mH
2.财产所有权制度 ]!H*oP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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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法的基础知识 ]OY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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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概念 MnFem $ @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和社会公正价值目标,并由国家政权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和。 r5[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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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特征 GN{\ccej
1.由专门国家机关 按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 h./cs'&
2.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 [a;lYsOsJ
3.以权力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 t&SJ!>7_c
4.由国家政权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d%9I*Q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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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的渊源(表现形式) @FkNT~OZ
1、宪法:制定者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V*xpp
2、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地位和效力上仅次于宪法。以法律形式表现的经济法构成其主体和核心部分。在全国范围适用。其特点是法律名称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面最后一个字为“法”。 (d993~|h
3、行政法规:是指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经济法大量以该种形式存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5WP[-J)
形式名称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说明为全国有效的。后面为“条例”、“办法”、“规定”,区别于国家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