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送达 e[6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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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应送达的税务处理文书直接送达当事人签收的送达方式,这是一种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均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 iy|;xBI,  
  2.留置送达 ;@qQ^!g2  
  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代理人、代收人拒绝接收税务处理文书的情况下,把税务处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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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委托送达 Q-J}	:U  
  委托送达是指税务处理文书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NIHcX6Nw  
  采取委托送达的,受托机关责任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备注,并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A<IV"bo  
  4.邮寄送达 ]e$n ;tuW  
  邮寄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邮政部门,将税务处理文书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a:KL{e[  
  采取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已送达给当事人,并将挂号件回执粘贴在送达回证上存查。 0E9	lv"3o  
  5.公告送达 >0?ph<h1[q  
  公告送达是指税务机关以张贴公告、登报或者广播等方式,将需要送达的税务处理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送达方法。 5t|$Yt[  
  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Y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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