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送达 )}9Ef"v|
将应送达的税务处理文书直接送达当事人签收的送达方式,这是一种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均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 D@!`b6
2.留置送达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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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代理人、代收人拒绝接收税务处理文书的情况下,把税务处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_#_
3.委托送达 'D-eFJ5
委托送达是指税务处理文书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L^X}[SH
采取委托送达的,受托机关责任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备注,并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iyc}a6g
4.邮寄送达 M,8a$Mdqh
邮寄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邮政部门,将税务处理文书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I{JU<A,&
采取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已送达给当事人,并将挂号件回执粘贴在送达回证上存查。 `XB(d@%
5.公告送达 HtgVD~[]
公告送达是指税务机关以张贴公告、登报或者广播等方式,将需要送达的税务处理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送达方法。 *^ \xH ,.
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R}8!~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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