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正在探索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现从东北地区开始试点。 75~>[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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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财政部制定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就有关税务会计处理归纳探讨如下: dx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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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科目 ]}2+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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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 4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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