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已于日前颁布。由此,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调整终于尘埃落定。有关差额征税和税收优惠的调整备受关注。 fFMGpibkM
差额纳税项目有增有减,增增减减间,加强了对差额纳税的管控力度。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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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第五条中关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项目,由原来的6项调整为5项。将“(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项目删除了。 ZNuz%VO
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仅适用于外汇转贷业务,因其容易造成外汇转贷与人民币转贷之间的政策不平衡。因此,应该删除这一规定。 .__XOd}K
新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ps3=D
这一规定,对差额征收营业税扣除凭证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取得的扣除凭证只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才可以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 ^ r-F@$:.
关于这一点,国家税务总局其实已经有了一些规定,这次把它写进《条例》,提高了这一规定的法律级次。 Qj.]I0d
“财税[2003]16号”规定,营业额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pEDD{X
“国税函[2005]77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 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四条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免税项目增加纳税期限延长双重优惠,再为企业摆脱困境加码。 JF!JY( U,
新条例第八条中关于免征营业税的项目,由原来的6项调增至现行的7项,增加了“(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项目。 q6bi{L@/R
这一规定,明确了境内保险机构(企业)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对境内保险机构的发展以及促进对外贸易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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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第十五条,对营业税的 申报缴纳期限由原来的每月10日延长至每月的15日。它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缴纳期限一致,便于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其二,给纳税人较为宽松的申报缴纳期限,体现了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 R9A8)dDz
新规定更易操作纳税时间、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更规范化,让企业不再雾里看花。 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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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第十二条,在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不仅延续了“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规定,而且还增加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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