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588阅读
  • 0回复

[报名考试]重庆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jimson
 
发帖
2284
学分
13702
经验
13
精华
1
金币
4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8-09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会计基础 移动到本区(2012-05-22)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SM^6+L"BE  
  渝财会〔2011〕51号 ]v9<^!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qrt+{5/t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我市会计从业人员调转工作,现将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MhJ`>.z1  
  一、责任划分。 ,'ndQ{\9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市级会计从业人员调转事项;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按属地原则负责办理本辖区会计从业人员调转事项。 <|m"Q!f  
  二、调转形式及方法。 k+s<;{  
  会计从业人员调转包括跨省(市)级行政区域、市级与区县(自治县)、区县(自治县)之间三种形式。 f$H"|Mb e  
  (一)跨省(市)级行政区域调转。财政部门受理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申请后,登入财政部调转平台上传或接收调转人员相关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完成调转。调出人员提交调转登记表时,流水号设置为18位,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中间8位为时间段代码(如2011年8月1日表示为20110801),后4位为区县(自治县)办理当年调转的顺序代码。 <-lz_  
  (二)市级与区县(自治县)、区县(自治县)之间调转。财政部门受理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申请后,登入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调转。 <BO|. (ys  
  三、过渡措施。 W t4!XV  
  我局计划于9-10月开展调转流程操作培训。培训前,会计从业人员跨省(市)调转工作暂由市财政局负责。调出人员提出调转申请后,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登入“重庆会计之家”信息采集栏目和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将调转信息电子文档报市财政局统一办理。 ,xR^8G 8  
  四、其他要求。 5 Impv3qaZ  
  在财政部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要按渝财会[2010]79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会计从业人员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凡会计从业人员未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申请调转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69IBG,N'  
Hq%`DWus\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