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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可否作为扣税凭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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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jim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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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8-05
【问题】 :X2B+}6_&  
  善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合法的扣税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y5R^B`  
  【解答】 VN`2bp>5I  
  善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合法的扣税凭证,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能够重新从实际销售货物方取得发票,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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