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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注册会计师《税法》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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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jim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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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8-04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 移动到本区(2012-07-02) —
纳税人在土地所在地缴纳。当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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