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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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ie+746tFW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FLq(n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xMP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jqh&u$(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D;l)&"|r?
【答案】√ ;PrL)!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d{LQr}_o$$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cb.^c=N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I;6HW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Mi5"XQ>/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I;!zZ.\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V,@Y,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ST0?_0F*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