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 c*M?g3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sixI;-2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Pau\|e_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FXCMR\BsQ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YqD=>P[O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2W(s(-hD
【答案】√ _ye |Y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N+dQe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P5V}#;v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7 cl_ rK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cGk)s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sW|Id )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Wb_J(!da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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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qo~O|~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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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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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K>d+6qk5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X`/k)N>l
【答案】× qZh/IW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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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aKD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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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B@))8.h]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rHI{aO7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WS;dX4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0OR_'?,
C、有企业章程 :4w ?#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U>SShpmZA
【答案】AD T<>,lQs(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 z6P$pqy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