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286阅读
  • 0回复

[知识整理]2011年注会复习——支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jimson
 
发帖
2284
学分
13702
经验
13
精华
1
金币
4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8-02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 移动到本区(2012-07-02) —
1.支票的种类: I6h{S}2  
  我国《票据法》按照支付票款方式,将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vJ08gu_W  
  (1)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r'k-*I  
  (2)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d v"  
  (3)普通支票,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亦可用来转账。 y7$e7~}/  
  2.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D%D:>9|/  
  3.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而非支票本身无效。 Pgs4/  
  4.提示付款期限 i%v^Zg&FU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A0o6-M]'0  
  5.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 cAA J7?  
  ⑴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Kl\A&O*{  
  ⑵对逾期缴纳罚款的出票人,人民银行可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J5o}op  
  ⑶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