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土地所有权不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都不能成为抵押物,而土地使用权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则不行,荒地使用权例外;房产地产必须同时抵押。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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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与第一章的法律行为、代理结合 ^0tw%6:
⒉各分则订阅、履行、终止都是按总则的 1H{jy^sP 7
⒊注意与支付结算的联系,票据关系与债券关系的处理 ~rv})4h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7=P^_LcU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Q&rfH3
对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5B|3"
一、特征: & ,L9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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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 (/h5zCc/v
2、 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主体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w([$@1]
3、 合同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 N4UM82N
4、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Owf.f;QR
二、基本原则 #S5`Pd!I
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f h<*8w0H
四、合同的分类 x&=9P e(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第九章的为有名合同,除此之外均为无名合同) M>l^%`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指只有一方承担义务,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 uQeu4$k!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二)、(三)某些情况下会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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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实践合同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合同才能成立(如质押合同)。 lKV"Mh+6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wW`}VKu
要式合同、格式合同、示范文本合同 Jx|I6y
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阅合同前事先拟定的在协商中不容对方修改的,非法定。 RuAlB*
示范文本合同:有一定格式,示范给当事人做为参考,无强制性。 orIQ~pF#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1 W'F3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V;,#5F_
从合同是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可存在的合同,如保证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所以又称附属合同。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第九章中均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 RL}KAGK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rdJB*Rlkh
合同订立 订立方式自订――行为能力 F#V q#|_)>
代订――代理 IFuZ]CBz
要约 -_8*41
订立程序承诺(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xzT J=!
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d^V$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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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内容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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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 1n%8j*bJq
2、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按照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各文本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y' x F0
3、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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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格式条款问题: Imym+
j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KMjg;!y
k 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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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IZ?19Q
④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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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订立程序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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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即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G?hK9@ |v
(一)要约 Y=B3q8l5
所谓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符合以下规定: `l]j#qshTm
1.内容具体确定,即表达出订立合同的意思,并包括一经承诺合同即足以成立的各项基本条款。 H[Weu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aB+,Oi$G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要约邀请如价目表、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视为要约,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指符合合同的主要条款。【2003单选】) uV]ULm#,i
******注意商品房的相关规定,本章有多处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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