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_NF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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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重大修改 F-oe49p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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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节均体现该目的。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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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掌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手段、方法和专业技术较强的一般了解。 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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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有资产管理概述 <i]0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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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重大修改】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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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级机构:(1)、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省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3)设区的市、洲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W]bgW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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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级管理: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只管中央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其他的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上级对下级指导和监督。 ^i_+ug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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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向本级政府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和其他重大事项。 K&Bbjb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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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责:主要是履行出资人职责,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依法对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等。国资委还可制定规章、制度。 ^m&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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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义务:(看看就行,很笼统,如是多选,全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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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内容【全面修改】重要!肯定考! cjJfx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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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企业负责人的管理: K3M.Z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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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免或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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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独资企业:“任命”其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GK!@|Kk8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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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独资公司:“任命”其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建议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J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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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控股公司:提出向其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其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建议。 q4&! m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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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国有参股公司,提出向其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 AU}kIm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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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F8"J<V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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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建立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与任命的负责人签订业绩合同,根据业绩对负责人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 6]~/`6D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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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企事业负责人的薪酬,依考核结果,决定对其奖惩。 P.C?/7$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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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2004年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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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和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Wg"m~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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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定程序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hTz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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