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73OYHp_j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X6Hd%}*mN
会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1Qz1 Ehz>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w++
cC4/5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_LWN8F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OwM.N+z#T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h\i>4^]X.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S
2SJFp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q
k+(Ccl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Vaw$c-+[y
企业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内容 KcQe1mT!+
一、会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职务 +Tw ]u`
按照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企业设置的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上述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具体包括:(1)出纳职务与收入、支出、费用的核算职务,与债权债务的核算职务,与稽核职务,与会计档案的保管职务等均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予以分离。(2)会计核算职务与相应的稽核检查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予分离。(3)总分类账的登记职务与相关明细分类账的登记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4)开展会计电算化的企业,电算化会计岗位中的软件操作职务、审核记账职务、电算审查职务、档案保管职务等互为不相容职务,均应当予以分离。 o|BEY3|
二、货币资金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Zr.6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