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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分公司下属单位开立账户,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分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审批。 mGm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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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 i 2[8^o`_
2.1 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和库存限额,并报各分(子)公司总会计师或分管经理审批。库存限额须经银行核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由分(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定期抽查。 VrhHcvnZ
2.2 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和库存限额,并报各分(子)公司总会计师或分管经理审批。库存限额须经银行核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由分(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定期抽查。 2<'ol6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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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不定期检查应以书面形式加以记录,现金出纳、监盘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应签字确认。 Li 9$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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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做到日清月结; 每月末,财务部门应由出纳进行盘点,并由管理(或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 账以外的不相容岗位人员签字,报财务部门负责人。每次盘点结果必须备案,作为会计档案保存。盘点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tx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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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应核对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实未达账项,由不相容岗位人员签字。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必须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对未达账项应跟踪核实,发现数月未对上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并追查责任。 $d.Dk4.ed
3 资金收入 i`iR7UmHeR
3.1 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收入、劳务服务收入以及在非购销业务中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款项,必须凭发票等有关凭据、并经财务会计人员审核后及时入账。上级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审查。〈并签字证明〉 &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