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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税考试税法一预习——国际重复征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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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jim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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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7-22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注册税务师考试 移动到本区(2012-05-15) —
关键词: 考试201税法2012
(一)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anHP5gD  
  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J %URg=r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 W.{#Pg1Da  
  2.国际重复征税发生的原因 -_v[oqf$  
  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F(:+[$)  
  3.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Gb\}e}TB[  
  4.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 76(&O  
  (1)免税法 yin"+&<T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yn!~El3  
  (2)抵免法 Xfk&{zO-j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并汇总征税,但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本国居民就其外国来源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以此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fL{};Z"  
  (二)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g-)  
  1.抵免限额的确定 *[k7KG2_U  
  2.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 ="z\  
  (1)分国抵免限额(简化式)=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ZI-)'  
  (2)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比较 UPA))Iv>  
  3.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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