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练习目的:练习或有事项的处理 %(`4wo},
(一)资料: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2002年发生如下事项: c43"o
1. 2002年11月5日,因甲公司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致使一名消费者死亡。12月3日消费者家属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800万元,至年末本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研究认为,质量事故已被权威部门认定,本诉讼胜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因为有关法律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律师认为赔偿金额难以预料。 zT|]!',
2. 2002年12月1日,甲公司接到法院的通知,通知中说由于某联营企业在2年前的一笔借款到期,本息合计为120万元。因联营企业无力偿还,债权单位(贷款单位)已将本笔贷款的担保企业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甲公司经研究认为,目前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极差,甲公司有80%的可能性承担全部本息的偿还责任。但随着联营企业项目到位,基本确定能由联营企业补偿100万元。 h(hb?f@1:
3. 2002年12月10日,甲公司认为本企业应享受一项税收优惠,获得税收返还,但税务部门迟迟不予落实执行。甲公司遂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律师认为,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本诉讼基本确定能获胜,如果获胜,将获得返还税款210万元。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