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CPA《经济法》前言
一、考试题型 pQ_EJX) 《经济法》的考试时间由原来的150分钟缩短为120分钟。
o#D;H[' A 2010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个题型。其中,单选题(20小题20分)和多选题(20小题30分)属于客观题(合计50分),案例分析题(4题50分)属于主观题。客观题采用计算机阅卷,要求考生必须用2B铅笔将答案填在“答题卡”上,在“试题卷”中填写答案无效。案例分析题要求考生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写在“答题卷”的“指定位置”内,用铅笔答题无效。
_|'e Az CPA《经济法》的考试题型题量
1.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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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 2010年的单选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单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上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单选题属于难度相对较小的一个题型,考生能否在单选题中拿到15分以上的分数是顺利通过《经济法》考试的基础和前提。
am'11a@* 在做单选题时,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要保证单选题的成功率,除了直接考数字的题目,在四个备选项中找出一个最佳答案并不难;(2)最好把四个备选项都认真看一遍,仔细权衡后,再选出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3)有些题目要求考生选择“不正确”、“不属于”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千万不要大意,否则出了考场,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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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选题
u{6b>c|,X 2010年的多选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多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2~4个),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5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多选题的评分标准十分苛刻,或者1.5分或者0分。考生很快可以发现的是,得1.5分太困难,得0分很容易。
QGR}`n2D 考生应当清楚的是,多选题是考生能否通过《经济法》考试的关键。如果考生能在30分的多选题中拿到20分以上,将为自己赢得一个非常有利的空间。如果客观题的得分低于35分,想在50分的案例分析题中拿到25分以上,无异于“火中取栗”、“与虎谋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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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F} 在考试中,有些多选题可以采取“排除法”,只要考生能排除掉2个错误答案,剩下的选项只能作为正确答案。但问题的关键是能否成功排除,万一踩了地雷,1.5分又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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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r^NaQA 3.案例分析题
yGxAur=dE 2010年的案例分析题共4个题目,合计50分。其中,第3小题考生可以选择“中文或者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为18分;如使用英文解答,该小题必须“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为23分。其余3个题目考生必须使用“中文”答题。
@26gP:Um 由于使用英文解答可以多拿5分,《经济法》试卷的最高得分为105分,但合格分数线仍为60分。
;ewqGDe'3 二、案例分析题的复习方法 fLtN-w6t (一)案例分析题的命题思路
K+s@.D9J 1.喜新不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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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案例分析题的命题思路充分体现了“喜新不厌旧”的特征,即最近1~2年教材中新增或者进行重大调整的重点内容,在案例分析题中均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k%|Sl>{Ir 最近6年案例分析题的主要考点
2.跨章节考点的综合
J[k,S(Y 为了增加试题的难度,有些案例分析题往往会综合几个章节的考点。例如:
Ik\n/EE (1)2003年的第2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10章的“技术合同”和第14章的“专利权”。
s-Z< (2)2004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12章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和第13章的“票据法”。
4eRV?tE9 (3)2005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6章的“破产财产”、第9章的“法定解除”和第10章的“融资租赁合同”。
4X1!t (4)2006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9章的“不安抗辩权”、“保证”和第10章的“买卖合同”、“运输合同”。
#hQ#_7 (5)2007年的第2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5章的“增发条件”和第9章的“上市公司担保”。
Fhk 8 (6)2007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8章的“留置权”、第9章“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解除”和第10章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_oILZ, (7)2008年的第4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外商
投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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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8)2009年新制度的第1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4章的“股份回购”和第5章的“上市公司收购”。
OpNxd]"T (9)2009年新制度的第2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8章的“权利质押”、第9章的“代位权”、第10章的“技术合同”和第14章的“专利权”。
~~B`\!n7 (10)2010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涵盖了第4章和第5章的多个考点。
xpU7ZY (11)2010年的第4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8章的“抵押”、“质押”第9章的“代位权”和第10章的“租赁合同”。
<Wwcd8d 通过以上分析,考生千万不要寄希望于把教材的某一个自然段背下来就可以应付案例分析题,更不能寄希望于把某些辅导资料中的某些模拟试题做完就可以应付案例分析题。从防守者的角度,应付多点进攻,只有靠全面防守。只有平时韬光养晦、练好内功,在考场上才能灵活应对,以不变应万变(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因此,考生必须把教材放在复习中的首要地位,教材的地位不可挑战,任何忽视教材、放弃教材的做法都属于舍本逐末之举。
;h-W&i7 (二)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思路
sU=7)*$ 1.先客后主
TpSv7k T] 拿到试卷后,最好先别看案例分析题(看完案例分析题后信心大增的情况极为罕见),在头脑相对清醒的情况下先把客观题踏踏实实地做完。
%$*WdK# 2.先看要求后做题目
z{q|HO (1)在做某一个案例分析题时,最好先快速浏览一下题目的要求,然后带着问题去推敲案情。
BKV,V/*p (2)整个题目可能看不懂,但有时不一定会影响考生回答某一个小问题。例如,2008年第3个案例分析题的第7个小问题:“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何为准?”对该问题考生完全可以不看案情就能给出正确答案。
it#,5#Y: 3.挑肥拣瘦
auai@)v6 每个小问题的分值差别不大,但难度有可能差别很大。有些小问题需要彻底搞清整个题目才能给出答案,有些小问题根据局部内容即可快速给出答案,考生应学会“挑肥拣瘦”,根据自己的时间灵活取舍,不要为了2分耽误后面的案例分析题。换言之,在每个案例分析题中,都会有1~2个难啃的“硬骨头”,但出题老师肯定会给您留下一些“软柿子”。
_1hiNh$ 4.答题步骤
.,9e~6} 以2006年第1个案例分析题的第1个小问题为例,题目的要求是“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本小题1.5分)。
*M]@}'N 第一步,作出简单、明确的判断(0.5分)。如果时间允许,可以完整地写出“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简明清楚,考生也可以直接写“首次出资总额符合规定”。因为阅卷老师要的就是您的判断:符合还是不符合。您必须给个明确的说法,不要吞吞吐吐、左躲右闪,如果您是阅卷老师也喜欢痛痛快快的学生。由于案例分析题不倒扣分,“是否符合规定”您总可以“弄出”一个答案来,没必要坚守孔子的“不知为不知”。
6z'3e\x 第二步,说明理由(1分)。标准答案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是过渡性的语言,并非评分点,为了避免画蛇添足,累了自己,也累了阅卷老师,考生可以简单地写成“根据有关规定”或者“根据规定”即可,这不是评分的要害。其次,是否要求考生一字不差地引述法律条文,这是考生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毫无疑问,标准答案都是法律原文,但考生是闭卷考试,可以自己组织语言进行适当地变通,但法律条文中的关键词必须准确到位。对这个小问题而言,关键词是“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在说明理由时,考生只要能说得“靠谱儿”,基本上就可以拿到分。但考生应清楚的是,到底什么叫“靠谱儿”,主观题就是主观题,不可能存在一个严格的标准。
0^-1/Ec 第三步,做具体分析。考生应针对法律条文中的关键词,结合案例中的实际情况作一个简明的分析即可,切不可洋洋洒洒。“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11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或者:公司出资人首次出资额合计为110万元,仅占注册资本的18.3%)。”
7;i [ Jqp;8DV} (三)案例分析题的复习方法
l(<=JUO; 1.要保证做题的数量。在CPA《经济法》的复习中,抛弃教材、搞“题海战术”肯定是没有出路的。但是,不做题是万万不能的。
\,ko'48@ 2.要保证做题的质量。每做完一个案例分析题,考生都应该总结一下,这个题目涉及了哪些考点,这些考点自己是否会举一反三,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因为做题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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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3.要真正去做题。许多考生习惯一边看题,一边看答案。这个习惯最好能改掉,因为能否看懂答案和自己是否真的会做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否则,平时复习中感觉案例分析题很容易,答案全都看得懂(只要认识汉字都能看得懂);到了考场上没有答案可以看了,傻了,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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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v 三、2011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i[#XYX'\ 1.200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nq.l76X` (1)第七章:根据新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进行了重大调整。
DTMoZm (2)第十一章:根据2008年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进行了重大调整。
^aONuG9 (3)第十四章:删掉了《著作权法》的全部内容。
F*, e,s (4)第十五章:删掉了《
会计法》的全部内容,以《反垄断法》代之。
b;5&V_ 2.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Tp[-,3L (1)第四章:新增了涉及“合并、分立”的司法解释。
*De}3-e1b (2)第五章:新增了“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涉及“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
I)AbH<G{ (3)第十章:新增了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
7/969h^s (4)第十一章: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最新规定,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N fBH 3.2011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nCo?A (1)第一章: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时效制度”进行了小幅调整。
u= =`]\_@ (2)第五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对“股票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
Pl\r|gS; (3)第六章: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进行了重新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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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七章:删掉了原第六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
Q&@e,7]V+ (5)第八章:对“物上请求权”和“所有权的特征及权能”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YFK/ ] (6)第十一章: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和“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b$JrLZs$_ (7)第十二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对“电子支付”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u(( y D (8)第十五章: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规定》等最新规定,对“反垄断法律制度”进行了多处重要调整。
?glK~G!i 此外,2011教材对各个章节进行了多处删减,但大多数删减对考生的复习影响不大,具体变化见各章内容,在此不再赘述。
;xQNa}"V 4.2011年教材的重点章节
TZ+- >CG (1)非常重要的章节:第4、5、6、8、9、10、13章
gtwUY$ (2)比较重要的章节:第1、2、3、14章
Rh :|ij>B (3)一般章节:第7、11、12、15章
|\<L7|hb9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分类只能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对不同章节的重要性,不同的人肯定有不同的理解,目前国内对此拥有最终解释权的只能是出题老师。
MfU0*nVF~ -FGM>~x 2011年教材各章节的基本情况
x+8%4]u` 四、复习中的注意事项 P\ia ?9 1.如果您现在还没买2011年的新教材,先出去买一本。
2)MX<prH 2.如果买回来的新教材一直没有翻开,建议2012年继续买。
[C`LKA$t 3.在上考场之前,确信自己曾经非常认真地看过一遍教材,其中重点章节读过两遍以上。
]R*h3U@5#K 4.“地毯式轰炸”并非最有效的复习方式,就算您下定了决心准备搞“地毯式轰炸”,没过几天就会发现自己大脑的内存是有限的,而且前几天刚刚背完的东西又忘得一干二净,没信心了。一开始头大,再后来头疼,最后头不疼了,放弃了。
~Z:)Y* 5.2011年教材虽然很厚,但别忘了80%的重要考点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内,应当将有限的时间集中在教材的重点章、重点节和重要考点上。
;Qi0j<dXd 6.别忘了自己的奋斗目标不是100分,要学会“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知道对某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进行“战略放弃”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 +f(9/ 7.要分清“轻重缓急”,您的复习目标是在考试之前完成“所有”的战斗准备。不要用所有的时间去复习《物权法》,它最多占20分;也不要完全放弃第十五章,它也有3分左右的题目。总之,要从投入产出比的角度合理分配自己有限的时间。
v];P| Fi 8.要知道自己只是第一次学习《经济法》的新考生,出题老师也知道您的底细,CPA《经济法》的试题不要求您掌握多么深奥的理论,解决多么复杂的棘手问题。实际上,把教材上的基本内容准确理解了,该死记的记死了,就差不多了,要知道“深入理解、刨根问底”和“钻牛角尖儿”有时只有一线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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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4 9.要制订一个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复习计划,然后认真执行。时钟滴答在响,时间在一分一秒中流逝。不要在大街上随便买一套模拟试题就不管不顾地做上三天,这三天按照复习计划是您该看《物权法》教材的时间,您忘了吗?
四、复习中的注意事项 hlBMRx49 10.不论是在复习过程中,还是在考场上,都要保持必胜的信心。要知道自己只是第一次接触《经济法》,第一次看教材肯定有看不懂的地方,别着急,别看到第一章的第三节就放弃了,事后您会发现其实非常简单。2008年全国有2万多人通过了CPA《经济法》的考试,他们都是和您一样的普通人。
,v#O{ma 11.由于CPA《经济法》教材每年都进行重大调整,以前年度的试题有的已经报废了。不要拿起2003年的试题就开始做,小心走火入魔。本书严格按照2011年教材的最新规定,对以前年度的试题进行了逐一筛选,最近十几年有价值的试题都收录在各章的“历年经典试题回顾”中,基本上不含“三聚氰胺”了。
5q;c=oRUj 12.请看第1条。
d<cqY<y VA 五、考试中的注意事项 < #
zd]t 1.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Vj[hT~{f 由于CPA《经济法》考试时间缩减为120分钟,按照2010年的考试题型和题量,大多数考生可能做不完,对此,希望考生有一个足够的心理准备。您的最终目标只是60分,而不是做完全部的题目。如何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目标,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同样需要考生的智慧。这是一名注册
会计师必须具备的能力:如果无法改变游戏规则,就只能尽快改变自己。
.G-L/*&% 2.做好题型题量进行重大调整的心理准备
HJ_8 `( ' 2010年的最终试题与之前公布的样题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案例分析题由2题变为4题)。2011年是否会“重复昨天的故事”,目前不得而知。考生只能按照2010年试题的题型题量进行复习,等拿到2011年的试卷后,首先看一看题型题量,以合理分配自己的答题时间。就算题型题量又进行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冷静还是冷静,这是一名
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的能力。
!<vy!pXg 3.务必保持必胜的信心
L _Xbca= 通过考试的学生都是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苦心经营”拼下60分的,那些稀里糊涂胡乱答完的考生大多得了59分以下。
GDQQ4-|O 4.不能出现“致命的错误”
{_R{gpj' (1)“答题卡”和“答题卷”都要求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件号”等信息,这些
工作在开始做题之前必须完成,别忙了几个月连自己的名字都没留下(事后写在日记里没用)。
KP)t,\@f! (2)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答案时,必须使用合格的2B铅笔,“对准题号”再下手。如果您涂串行了再改,有可能时间不够用。即使您有足够的时间,您准备的橡皮有可能擦不干净以前的痕迹,影响计算机的识别。就算您的橡皮非常好用,但“答题卡”的厚度是有限的,千万别把“答题卡”擦出一个大窟窿,影响计算机的情绪(不是人的东西要生气麻烦就大了)。
#H]c/ (3)在单选题、多选题中,经常要求考生选择“不正确”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选项。在一个多选题中,如果别人选了AC,您选了BD,肯定有一个人犯了致命错误。
RpwDOG (4)别忘了案例分析题是人工阅卷,注意是别人阅卷,不是您自己。如果您搞坏了阅卷老师的好心情,肯定要付出代价。希望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务必要保持卷面整洁、行书工整、条理清晰,乱成一团的试卷没有人会有好心情瞪大眼睛去帮您找其中的得分要点。不要指责别人不尊重您几个月的劳动成果,如果您自己是阅卷老师,看到一团糟的答卷也会火冒九丈。
ENy$sS6[D (5)案例分析题必须写在“答题卷”的“指定位置”内,这没有商量的余地。
vcC" (6)强烈建议您在做案例分析题之前先把客观题的“答题卡”填好,然后踏踏实实地去做案例分析题。即使第四个案例分析题没有做完,您仍有机会通过考试。但如果没填答题卡就出了考场,啥也不说了。
6>gm!6` CPA考试是勇敢者的游戏,是智者的游戏。当然,有时候也需要一点点运气。预祝大家好运!预祝大家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