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CPA《经济法》前言
一、考试题型 jF$bCbAUce 《经济法》的考试时间由原来的150分钟缩短为120分钟。
+N6IdDN3 2010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个题型。其中,单选题(20小题20分)和多选题(20小题30分)属于客观题(合计50分),案例分析题(4题50分)属于主观题。客观题采用计算机阅卷,要求考生必须用2B铅笔将答案填在“答题卡”上,在“试题卷”中填写答案无效。案例分析题要求考生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写在“答题卷”的“指定位置”内,用铅笔答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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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PA《经济法》的考试题型题量
1.单选题
W)X" G3 2010年的单选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单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上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单选题属于难度相对较小的一个题型,考生能否在单选题中拿到15分以上的分数是顺利通过《经济法》考试的基础和前提。
7$"A2x 在做单选题时,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要保证单选题的成功率,除了直接考数字的题目,在四个备选项中找出一个最佳答案并不难;(2)最好把四个备选项都认真看一遍,仔细权衡后,再选出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3)有些题目要求考生选择“不正确”、“不属于”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千万不要大意,否则出了考场,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USK6!-G 2.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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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2010年的多选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多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2~4个),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5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多选题的评分标准十分苛刻,或者1.5分或者0分。考生很快可以发现的是,得1.5分太困难,得0分很容易。
jo-2D[Q{ 考生应当清楚的是,多选题是考生能否通过《经济法》考试的关键。如果考生能在30分的多选题中拿到20分以上,将为自己赢得一个非常有利的空间。如果客观题的得分低于35分,想在50分的案例分析题中拿到25分以上,无异于“火中取栗”、“与虎谋皮”。
!Y8+Z&^2 在考试中,有些多选题可以采取“排除法”,只要考生能排除掉2个错误答案,剩下的选项只能作为正确答案。但问题的关键是能否成功排除,万一踩了地雷,1.5分又没了。
T}}T`Ce 3.案例分析题
,59G6o 2010年的案例分析题共4个题目,合计50分。其中,第3小题考生可以选择“中文或者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为18分;如使用英文解答,该小题必须“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为23分。其余3个题目考生必须使用“中文”答题。
!1b}M/Wx 由于使用英文解答可以多拿5分,《经济法》试卷的最高得分为105分,但合格分数线仍为60分。
I`~Giz7@ 二、案例分析题的复习方法 ]
KQv]' (一)案例分析题的命题思路
opXxtYC@ 1.喜新不厌旧
$#z-b@s=B 案例分析题的命题思路充分体现了“喜新不厌旧”的特征,即最近1~2年教材中新增或者进行重大调整的重点内容,在案例分析题中均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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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6年案例分析题的主要考点
2.跨章节考点的综合
^, &' 为了增加试题的难度,有些案例分析题往往会综合几个章节的考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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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年的第2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10章的“技术合同”和第14章的“专利权”。
qOTo p- (2)2004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12章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和第13章的“票据法”。
!gm@QO cF (3)2005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6章的“破产财产”、第9章的“法定解除”和第10章的“融资租赁合同”。
;=UkTn}N?l (4)2006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9章的“不安抗辩权”、“保证”和第10章的“买卖合同”、“运输合同”。
#AR$'TE# (5)2007年的第2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5章的“增发条件”和第9章的“上市公司担保”。
aI\:7 (6)2007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8章的“留置权”、第9章“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解除”和第10章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zcy`8&{A<? (7)2008年的第4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外商
投资企业法》。
6J]8BHJn+ (8)2009年新制度的第1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4章的“股份回购”和第5章的“上市公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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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n8@R (9)2009年新制度的第2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8章的“权利质押”、第9章的“代位权”、第10章的“技术合同”和第14章的“专利权”。
p[K!.vOt+ (10)2010年的第3个案例分析题,涵盖了第4章和第5章的多个考点。
O@>ZYA% (11)2010年的第4个案例分析题,其考点涵盖了第8章的“抵押”、“质押”第9章的“代位权”和第10章的“租赁合同”。
[w*]\x'S 通过以上分析,考生千万不要寄希望于把教材的某一个自然段背下来就可以应付案例分析题,更不能寄希望于把某些辅导资料中的某些模拟试题做完就可以应付案例分析题。从防守者的角度,应付多点进攻,只有靠全面防守。只有平时韬光养晦、练好内功,在考场上才能灵活应对,以不变应万变(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因此,考生必须把教材放在复习中的首要地位,教材的地位不可挑战,任何忽视教材、放弃教材的做法都属于舍本逐末之举。
-l~+cI \2 (二)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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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先客后主
<^w4+5sT/ 拿到试卷后,最好先别看案例分析题(看完案例分析题后信心大增的情况极为罕见),在头脑相对清醒的情况下先把客观题踏踏实实地做完。
DC~ 1}|B" 2.先看要求后做题目
lt("yqBu (1)在做某一个案例分析题时,最好先快速浏览一下题目的要求,然后带着问题去推敲案情。
arc{:u.K (2)整个题目可能看不懂,但有时不一定会影响考生回答某一个小问题。例如,2008年第3个案例分析题的第7个小问题:“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何为准?”对该问题考生完全可以不看案情就能给出正确答案。
:'4", 3.挑肥拣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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