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地权利体系构建 mu}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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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横跨公、私法,牵涉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在价值取向上,其中的法律问题均应以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为核心。因为农地权利不仅是农民生存的基础,更是彰显农民人格的内在要求。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农地权利体系意义重大。 $d_%7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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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地权利类型之梳理与整合 Er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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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存农地权利之梳理 0413K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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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当前法律制度的规范,农地权利类型主要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自留山使用权等。 V8{5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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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其中最为核心的权利,可谓为建构农地权利体系的基石,其他农地权利类型均为其所派生。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的规定非常明确,即属于农民集体,但遗憾的是,其在实践中却被有意无意的轻视甚至忽视了。 .,5N/p"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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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经营权,是农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该权利是当前农民享有的一种重要的土地权利,也是各界最为关注的农地权利,相当一部分民法学者将注意力放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制度的设计上,并以此作为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制度之弊端的契机。 ?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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