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或家庭消费的私人产品而言,由农村社区集体共享的产品,和一般公共产品一样也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本特征。随着农村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亦日益增加,加快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与效率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正确的政策选择。目前,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途径的研究,其视角多立足于公共品非排他与非竞争性的基本特征,从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角度入手,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与市场、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职能与作用,并没能结合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一些具体实际,将农村公共产品与一般公共产品的特征加以更为清晰的界定,这就造成了理论研究和财政体制改革实践中的诸多不足。本文结合当前财政支农体系与农村消费主体等主要实际,在一个修改的地方公共物品理论框架内,总结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机制,以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种类、主体与途径,并提出相应的改革设想与方案。 1c:/c|shQ_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分析 +A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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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资金的支持不断加强,包括财政支出、国家固定建设投资、金融资金、国债资金等项目。1998年—2003年,中央财政直接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9350多亿元。2004年中央各项财政支农资金为2626亿元,2005年这一数字为2975亿元,2006年则增加到创纪录的3397亿元。然而,在这一系列数字下,中央财政作用不足、而直接提供农村公共品的地方财政缺位,造成了总体供给不足、局部供给不均衡以及供给效率低下的三大困境。 py9`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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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公共产品的总体有效供给不足 k j&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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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的供给不足与局部的供给过度是造成有效供给不足的重要原因。 ;:P}s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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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的财政支出作为国家强制性地实施资源配置的一种制度安排,其财力规模还没有能力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考察财政收入与GDP的关系,纵向比较,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总体趋势是下降的,1978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1.2%,1985年为22.4%,1995年下降到最低点,仅为10.7%,从1996年开始年逐渐上升,到2004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9.3%;横向比较,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既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政府财政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1998年,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分别为35%、47%、40%、49%和37%;1997年,马来西亚、泰国、印尼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重分别为28%、19%、18%和21.5%,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25%. CZ,2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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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受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影响,我国财政资源配置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倾向明显,1980年以后,我国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数额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长期徘徊在10%左右,并呈现下滑趋势,2002年下降到最低点,仅占5%.财政资源主要支持了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农村满足生产生活基本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都极度匮乏。 *ub"!}$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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