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是多少? Fwf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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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O6c\KFB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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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间外商投资企业于2008年处于“免二减三”优惠政策的减半期间,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2%还是12.5%? QZYU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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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因此,企业按政策规定2008年继续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2008年起按25%的税率执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1l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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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08年实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还可否抵免企业所得税? D<):ZfU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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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c8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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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利润总额是否要计算纳税调增及调减项目,以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后才填写?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包括什么内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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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企业所得税2008年季度预缴申报表是据实预缴填报,不用计算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待年度申报时进行汇算清缴,再作相应的纳税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该栏目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2、“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应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收入,用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合计数填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或成本(费用)填报。 l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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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三资房地产企业2008年取得的预售收入是否按10%利润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Kq|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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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率暂按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1)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3)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有关规定的,不得低于3%。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已按原预计划利润率办理完毕2008年第一季度预缴的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二季度起按本通知执行。 @.$MzPQ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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