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E (M\U5o:
(1) 将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面通知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企业破产受理公告。――>该公告还应于30日内根据具体案情,在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 这涉及到债权申报的期限。 Q^v8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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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债务人企业发布公告,要求保护好企业财产,不得擅自处理企业帐册等,不得隐匿、私分、转让、出售企业财产。 ^c1I'9(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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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知债务人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破产受理后,企业控制权就移交人民法院。 xXK7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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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是停止生产经营,只有在宣告破产后,才停止生产经营。 t%Z_*mIf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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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债务人的结算活动,并不得扣划债务人款项抵扣债务,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除外。开户银行非法扣划的,扣划行为无效,应退回扣划的款项。同时对有关人员和直接责任者予以处罚。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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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5天内,向法院提交债务清册、会计报表等有关证据材料(债务人提出破产的,直接提交这些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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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规定: Ifu$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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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存在、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x@B 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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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该债务人或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如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如担保人就可预先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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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则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便不再予以清偿。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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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殊情况:债权人如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Q+'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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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产案件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全部掌握,六方面) uavts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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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法院应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案件已进行二审的,受诉法院应继续审理。 ~@z5Ld3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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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只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不得再向债务人提起新的诉讼与执行程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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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与当事人有关的诉讼与执行案件的约束: /k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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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中止。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Np|iXw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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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应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统一依破产程序公平受偿。 |82V`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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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后,终结诉讼。 [O [N _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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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尚未审结且有其他被告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债权人再追究其他责任人的民事责任。 7z=S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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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债务还有担保。债权人先参加破产程序受偿,未受偿部分在债务人破产清算后,还可向担保人追偿。 5.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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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uzZ|w+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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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连带债务人的区别: wGISb\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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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与债务人具有直接的关系,在债务清偿处于同一层。 EE&~D~yH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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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债务人与主债务人没有直接的关系。 15U=2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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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产企业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 [ 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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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全部掌握,注意破产企业不一定是债务人,在这里是保证人) Q6%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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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其被宣告破产而免除。依照有关规定,被申请破产的保证人企业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立案通知后5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债权人在得知保证人破产的情况后, C)#:zv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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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保证人的担保义务即从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此后,债权人应向主债务人追究民事责任。 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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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即以其在破产宣告时所享有的、保证人承担的担保债额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在参加破产分配后,仍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主债务人要求清偿。 #wM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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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obe〗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连带责任,在此是典型的表现: sur2M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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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受偿部分在债务人破产清算后,仍可向担保人追偿。(担保人也可申报债权) 2U|N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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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担保人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未受偿部分在担保人破产清算后,仍可向债务人追偿 m>NRIE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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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破产企业在依保证责任向债权人清偿后,即在其清偿范围内享有对被保证人的代位求偿权,有权要求被保证人予以补偿,并将所得财产用于对全体债权人的分配。――>追偿的属于破产财产。 fE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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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受理而中止执行程序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即:债权人可以先请求一般保证人履行责任,再向债务人追偿。 3<J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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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obe〗连带责任的总结: e@8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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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连带债务人之一或数人破产的,如债务人和担保人等,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看债权人的喜好了),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YT:<A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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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债务人破产,担保人、债权人该怎么做? $yCj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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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qM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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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申报债权, P9%9/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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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预先行使追偿权,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Br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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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承兑所生产的债权,可以申请破产债权。 4-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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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担保人破产,主债务人、债权人该怎么做? mu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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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的义务从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终止。此后,债权人应向主债务人追究民事责任。 4El{2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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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以保证人承担的担保债额为破产债权。未受偿部分仍可向债务人要求清偿。 dOiy[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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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破产企业的约束 8u+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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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自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如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破产企业财产的,法院应裁定其行为无效,追回该财产,并可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任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4G`YZ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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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经常所需的债务,在清算组成前应经法院审查批准。 s#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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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诉讼时效自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诉讼时效自法院中止破产程序裁定之日起重新计算。****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