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cS Lj\'`b
一、破产的概念 (ORbhjl
破产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1)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2)或者在法院监督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清偿债务,或进行重整程序,拯救企业,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 ?8$`GyjS
注意后半段的“进行重整程序,拯救企业”不是破产必经的程序。 1M`>;fjYa
破产与相近的民事执行制度对比: K3vZ42n
1、 清偿能力:民事执行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需强制执行。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 @MibKj>o
2、 执行目的:民事执行是为个别债权人利益进行,破产则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进行。 GI{EP&